| 26-01-2010 | 00:00:00

企业如故意不让职工加入工会将被告上法院

据省总工会主席阮文南肯定,企业如故意不让职工加入工会,违反工会法将被告上法院。阮主席也强调,将对不想设立工会的企业采取处罚措施。

据省工会的报告,目前各工业区内的一些企业表示不想与省总工会合作、促进设立基层工会的态度,甚至有的企业设立自己的组织。具体如夷安县神浪一工业区内的SJ.J.S公司已运营了七年,但至今仍未设立工会。据悉公司已有自己的组织,能保证职工的利益,因此不需要设立工会。每名职工如加入该组织每月将收到公司发给的5美元。本报记者想了解公司在设立工会中的困难,但不受公司的支持及合作。

《据:平阳报;记者:杜长》

编译:玉秀

Chia s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