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7-09-2011 | 00:00:00

各团体签订节电协议

9月6日上午,平阳电力公司与老革命军人会、省劳动工会、省农会、省妇联、省共青团进行签订协议,关于宣传动员各阶层人民安全、节省、有效用电;监察用电和供电活动的工作(图)。

平阳电力公司副经理黎明国越表示,该协议的目标是加强宣传、动员各阶层人民提高安全、节省、有效用电的认识;尤其是各组织、团体和会员、团员将宣传上述内容。与此同时,该计划还加强各项监察省内用电、供电活动的办法。

平阳电力公司经理张志勇介绍,目前全省有逾27万用电客户和近50万户生活用电户。据计算,如每户用20W节能灯代替75W 电灯泡,那么每个小时全省会节能2万 – 2.7万kWh,相当节省约3200万越盾/小时。2011年全省的用电产量为50亿kWh,如各机关、企业节能约3% ,那么全省将会节能1.5亿kWh/年,相当于节省1780亿越盾/年。据悉,2010年我省已节能7600万kWh,仅在今年前八个月节省了逾4600万kWh。

《据:平阳报;记者:明维》

编译:琼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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