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2010 | 00:00:00

平阳省人民议会监察团对平阳环境供排水公司的废物处理工作情况进行监察

6月18日上午,省人民议会监察团前往槟吉县正富和乡,对平阳环境供排水公司在南平阳固体废物处理联合区的废物处理活动情况进行监察;此外还监察公司的质量差牛奶商品销毁工作和实行废物运输、处理合同情况。

省人民议会副主席阮氏金云要求公司要解决省资源环境于6月16日会议中所提出的五项问题,立即停止签订危险废物处理合同,同时停止处理各家企业排放的污水,调整和完成公司活动所需的法律手续。

《据:平阳报;记者:瑞芳》

编译:玉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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