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08-2010 | 00:00:00

越南味丹公司同意向农民赔偿全部损失

越南味丹公司因向外排放大量污水,造成同奈、胡志明市和巴地-头顿省市部分地区的环境污染,致使当地农民利益受损。

 

越南味丹公司因向外排放大量污水

日前,经越南资源-环境部协调,味丹公司同意赔偿同奈农民1195亿越盾、巴地-头顿农民536亿越盾,胡志明市农民457亿越盾,共计2188亿越盾(约合1151万美元)。此外,味丹公司还需承担环境调查评估损失费用45亿越盾(约合23.68万美元)。味丹公司因污染环境受此重罚是近年来越南最大的一个环保案件。

味丹公司是台湾在越南同奈省投资生产味精的大型企业,每年产品销售额超过2亿美元,其中,产品外销占40%以上。2007年出口1.13亿美元,占当年营业额的42%。

《来源:越共电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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