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2-07-2010 | 00:00:00

越南政府将拨出 360亿越盾用于赠送享有优惠政策家庭

越南国家主席阮明哲日前签署了关于值伤兵烈士纪念日之际向享有优惠政策对象赠送礼物一事的915/QD-CTN号决定。

    据此,享有每月抚恤金的越南英雄母亲;烈士家属; 伤、残(失去81%以上劳动能力)病军人;从事革命活动感染化学毒剂失去81%以上劳动能力的享有优惠政策对象等均可获得一份40万越盾的补贴。

    享有每月抚恤金补贴的伤、 残(失去80%以下劳动能力)病军人;烈士亲人代表(父母亲、夫妻、孩子、养父母);从事革命活动感染化学毒剂失去80%以下劳动能力的享有优惠政策对象等均可获得一份20万越盾的补贴。

《来源∶新华网》

Chia s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