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6-09-2010 | 00:00:00

10月份将有对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的治理污染工作的检查结果

平阳省环保分局副局长陈青光表示,目前环保检查团正对省内77家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企业的治理污染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预计10月份将作检查结果报告。

省人委会已设立2010年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和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名单。在该“黑名单”中有49家企业污染治理期限延长到7月31日止,28家企业污染治理期限延长到8月31日止。不执行污染治理规定的单位将受环境保护行政处理,同时省人委会将停止这些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据:平阳报;记者:明维》

编译:玉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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