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1-2011 | 00:00:00

2011年春节期间前后加强禽流感预防工作

为落实农业与农村发展部于2010年12月3日颁布的第4025/CT-BNN-TY 号决议关于2011年春节期间前后加强禽流感预防工作,平阳省人委会主席颁布文件,要求省农业与农村发展厅指导兽医分局与平阳报社、平阳广播电视台和有关部门配合,加大禽流感防控知识的宣传力度,宣传家禽安全饲养方法,主动防止疫情再发生和传播。加快2010年第二批给家禽注射禽流感疫苗的工作进度,力争于2010年12月31日前完成,确保注射剂量和剂次达到规定。

对家禽健康监察,及时发现和处理疫病;为疫病预防和处理工作做好物资、化学品、运输工具和人力的准备。对畜禽饲养场、屠宰厂、销售市场等疫病容易发生的地方进行清洁和消毒。维持在各重要路线上的检疫站活动。加强检疫工作、对畜禽及其产品运输、销售、屠宰检查。

省工商厅与省公安局和有关部门配合,加强对市场监督检查,旨在及时发现和处理畜禽及其产品经营销售不确保兽医、食品卫生安全的情况。省卫生厅加强对家禽产品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检查。对甲型H5N1流感疫情和甲型H1N1流感疫情监督检查,引导人民实现各项预防疫病的办法;做好药品、物资、化学品、装设备的充分准备,以及时处理疫病。

各县、市人委会继续维持畜禽疫病预防指导委员会的活动,开展禽流感预防知识宣传活动;帮助人民群众掌握有关信息,提高预防疫病的知识。指导各有关部门开展疫病预防措施;在禽流感疫情发生时集中一切力量彻底采取各项防控疫病的办法。兽医部门开展消毒工作,清洁环境旨在控制病原体进入环境造成畜禽疫病。

指导各乡、坊、镇人委会帮助兽医部门按省政府提出的总体规划落实好2010年第二批给家禽注射禽流感疫苗的工作。指导对畜禽及其产品屠宰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严格检查工作,防止违法屠宰行为发生。要求各级畜禽流感疫情预防指导委员会,加强对各地方的禽流感疫病预防情况监督检查,并作出定期报告;检查和严格处理不执行疫病预防措施,让疫病发生和传播的单位、地方。

《据:平阳报;记者:平明》

编译:玉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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