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1-08-2011 | 00:00:00

9.2国庆节逾10200名犯人得到特赦

8月29日,国家主席办公厅与公安部、外交部、最高人民法院和有关部门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国家主席值八月革命胜利和9.2国庆节66周年之际按照法律规定提前释放全国各所监狱中的一些犯人的2011年特赦令。

根据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第103和第106条及2007年《特赦法》第25条,国家主席于2011年8月25日签发了2011年特赦令,决定按照特赦规定对正在监狱里服刑的10244名犯人和291名缓刑犯人进行特赦。

据公安部透露,2011年特赦对象包括犯扰乱经济管理秩序或滥用职权谋利罪的已经交纳罚款、付清案费等补充处罚和服刑期已满三分之一的犯人。此外,犯贪污罪而超过70岁的犯人和经常生病或患上疑难杂症的60岁以上的犯人也是本次特赦的对象。

  新闻发布会全景

《来源: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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