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6-11-2010 | 00:00:00

平阳省武装力量荣获“二等保护祖国勋章”

11月25日上午,省军区隆重举行纪念省武装力量传统日65周年活动(1945年11月25日-2010年11月25日),并荣获国家主席授予的“二等保护祖国勋章”。省人委会主席阮黄山祝贺省武装力量在过去65周年所取得的辉煌战功和成绩,同时要求省军区党委、各级指挥党委在领导工作中维持、提高团结一致精神;不断修养、锻炼、学习提高水平,这样才能无愧先烈为祖国作出的牺牲和贡献。

 

阮黄山主席代表国家主席向省武装力量负责人授予“保护祖国勋章”

在此之际,省武装力量还荣获七军区司令部党委颁发的绣着 “忠勇坚强—主动创意—团结决胜”十二个金字的锦旗;荣获省人委会颁发的武装力量建设、战斗和成长65周年锦旗。

《据:平阳报;记者:晋峰》

编译:玉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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