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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ổng Biên tập: LÊ MINH TÙNG
Phó Tổng Biên tập: HUỲNH MINH DÂN - NGUYỄN QUỐC LIÊM
根据政治部于2006/11/7颁发的第06-CT/TW号决议以及中央、省级党部的有关指导文件,平阳省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的党委指导委员会自2010年初主动开展了“以胡志明道德为榜样而学习和行动”活动,使此项活动日益深化进入干部党员的生活。
每年“以胡志明道德为榜样”活动指导委员会都为干部、党员和群众开展此活动,要求每个人研究、运用胡志明道德榜样后要写报告,提出自己向胡志明道德学习的具体目标,从而使干部、党员了解胡志明道德的人文价值,并提高他们的思想品德,尤其是在生活和工作中的“勤俭、廉政、无私”。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出现了许多优秀干部模范,并受到活动指导委员会的赞扬和奖励。
2010年我国将举行多项大政治事件的纪念活动,因此干部、党员要更贯彻胡志明关于团结、发挥内力和爱国主义精神的教训,并下决心以胡志明道德为榜样而学习和行动,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实现此目标,省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的党委动员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团员青年、会员、学生等继续发扬爱国主义精神、努力学习、工作创新,坚决彻底的打击化变质、官僚的分子,建设具有纯洁性的党员队伍,为新任期党委大会选择有德有才,能够为人民服务并领导人民成功落实我省工业化、现代化建设的干部队伍。
各机关、单位快速克服组织内所存在的弱点,在参加此活动中将过去所实现的“反贪污、官僚主义、提倡廉俭”,“提高意识责任、尽心尽力为祖国、人民服务”,“使党组织文明、纯洁”等一些列专题结合起来。每个党员、干部要主动、自觉以胡志明道德为榜样而学习和行动,其中各单位领导是活动的领头人。
“以胡志明道德为榜样”活动要深化进入各个工作领域。各界人士团结一起,一致完成省委、省人委会和各有关部门所交给的任务。每个党员、干部要以自觉、严肃、认真态度来研究学习党和政府的法律、政策。促进行政改革工作、提高为人民服务的工作质量,落实好基层民主规制,建设文明生活和文明工作作风。
各基层党委按期和上级活动指导委员会所提出的目标和要求开展活动,在开展活动后每个月进行评价干部、党员参加活动的情况,加强干部、党员在“反贪污、打击官僚主义、提倡廉俭”,“提高工作意识责任、尽心尽力为祖国、人民服务”等方面的先锋和榜样作用。与此同时发现和表彰以胡志明道德为榜样的干部、党员模范。
在各党员、干部的共同决心以及各基层党委的责任精神下,2010年“以胡志明道德为榜样而学习和行动”活动将完成所提出的目的和要求。
《据:平阳报;记者:芳草》
编译:玉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