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5-04-2010 | 00:00:00

第七届平阳省人民议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三项决议

* 陈氏金云女士当选为新一届省人民议会副主席

* 陈文南先生当选为新一届省人委会副主席

4月14日,第七届省人民议会第十六次会议在省人委会会场隆重举行和圆满成功了。在本次会议上,代表们共同讨论和通过了三项重要的决议,包括:协助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搬迁和更换行业,各级人民议会的活动经费规定,夷安县平胜初中学校开设优秀学生班。此外,代表们还进举2004-2011年任期省人民议会和人委会的一些新领导职务。陈氏金云女士当选为新一届省人民议会副主席,陈文南先生当选为新一届省人委会副主席。

 

省人民议会主席阮黄山庆祝两位新副主席的上任

会上省委常务副书记兼省人民议会主席武明创高度评价各位代表对本次会议作出的充分准备和提出意见的积极态度。其中新任期的省人民议会副主席和省人委会副主席受到代表们的高度信任和一致选举。这一切体现了代表们为完善政府机构而做出的巨大努力以及对省委人事工作、干部工作的充满信心。

在各部门的信心和同心一致下,可以相信省人民议会和人委会在走向工业化、现代化路程中将继续紧密配合,胜利完成所提出的任务。

《据:平阳报;记者:记者组》

编译:玉秀

Chia s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