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1-07-2010 | 00:00:00

简单化逾1000项行政手续

省级、县级、乡级各部门的行政手续简单化比例分别为62%、44.4%、62%。

要简单化行政手续的机构包括:省监察部门、工业区管理委员会、省文化-体育-旅游厅、外务厅、司法厅等。

《据:平阳报;记者:琦新》

编译:玉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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