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4-09-2011 | 00:00:00

平阳省各工业区管理部门:展开政府的调整底薪决议

9月12日至13日,省各工业区管理部门举行展开政府调整底薪决议的会议。来自顺安市、夷安市、土龙木市、新渊县和槟吉县的企业的领导部门、人事部、工会等代表参与会议。

国家总理阮晋勇于8月22日签发70/2011/NĐ-CP号决议,规定区域底薪标准适用于在公司、企业、合作社、合作组、农庄、个体户等雇佣人工的机构单位工作的员工。会议也展开政府于2011年6月17日颁布的46/2011/NĐ-CP号决议,关于修改、补充2008年3月25日的34/2008/NĐ-CP号决议 的一些条款,规定聘用和管理在越南工作的外国人。

《据:平阳报;记者:清黎》

编译:玉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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